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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绍兴县举报违法行为励法子》5月1日起施行。举报偷排工业废水、不法倾倒工业污泥等行为,一经查实,赐与举报人5000元至5万元的励;举报建建工地车辆污染面、偷排建建泥浆、乱倒土方等行为,一经查实,赐与2000元至2万元的励?。
法子明白,举报企业暗管、渗坑和渗井偷排工业废水,设置旁绕过正在线设备或等比例采样仪排放高浓度废水,不法倾倒工业污泥等,一经县环保局查实,赐与举报人5000元至5万元的励。举报建建工地进出车辆未冲刷,带泥上、散物遣撒、形成50米以的污染;建建工地因施工形成的周边严沉扬尘或惹起其它污染问题;建建工地向围墙外偷排建建泥浆或乱倒土方等,一经县建管局、县办查实,赐与2000元至2万元的励。
本报讯 旨正在激励社会积极参取污染监视办理,庄重查处违法行为,经县同意,县府办日前下发《绍兴县举报违法行为励法子》,并从5月1日起施行。
法子同时,县相关部分受理举报后,无合理来由不予及时查询拜访处置的,或向被举报单元通风报信的,或泄露举报人消息的,一经查实!